【自传体】《提退*殇感》(散文随笔系列之三六篇)[ ]
题记: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退休的光景里,才知道那些曾经创痕过往,在心思絮语里,形成一行行象形文字所组成的斑痕韵味,变成时光匆匆所构成的148节多彩与无奈相互感叹的的文字……真实叙说了我心地上万般情怀和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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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退休这十多年来,一直都得不到思想上的安然与平静,退休的殇感,就这样白岁着我和被强制动员七千退休的群体,回头思想政策所造成的这一系列问题,真的难以安定,加上组织上对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又没有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地对在执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所以我们的问题都一直在不断反映与报告,希望能够得到关注与重视,到了2017年2 月16日,百色市老干局领导组成了调研组专门来到了田林县组织召开了离退休老干部有关问题的老干部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调研会,我得到了老干局的真实邀请参加会议,就汇集了同志们的意见,也结合自己的情况,写出了这么一篇《请求解决2002被政策强制动员提退群体问题的意见报告》在调研会上作专题发言===各位领导和与会同事,我是2002年被县委组织部领导动员强制提退的参公正科人员,今年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百色市委老干局开展调研问题,真实打开了一扇听取离退休人员提意见窗口,我完全支持这样做法,希望意见能够得到认真实施落实,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合法待遇和基本权益。
现在,我针对2002年度被政策强制动员提退人员的一些实际遗留问题,特向调研组反映和提出请求,希望反馈县市领导,依照特殊问题特殊处理办法,给予认真研究解决:第一:2002年6月我被田林县党委组织部多次电话催促,当时的县委组织部周作江部长找我谈话,说按照广西桂办(2001)40号文改革分流政策规定,你符合文件规定,就动员强制要我必须写份申请提前退休报告上缴组织部,他还代表组织承诺退休后的各种经济待遇将按照退休的%比例给予享受。要求我接到通知立即办理提退手续。为完成市里下达分馏人员的数目指标任务,县委就在02/6/30下发最后“提前退休通知/田干(2002)38号文”,直接免掉我等18位部委局办领导职务。至今,我一直思想不通,就对照广西桂办发40号规定“(四):严格执行退休制度。未达到退休年龄,但2004年年底工作满30年或男年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愿意,经任免机关批准,可提前退休。”同时明确“(五)、提前离岗人员,享受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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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我作为县文联领导人(参公系列)之一,当时的工龄才28年,年纪只有45岁,正着有旺盛的工作经验,根本没有任何思想去头脑发热神经短路来写报告要求提退的,按当时执行的“一刀切”做法,非常偏激极左,而且这个政策指定时间界定已经偏离的有关法律内容,是不能倒档来算计工龄而限制人生工作权限的。田林县有许多位同志就这样因服从组织安排让位而变成了当时行政改革人员分流的最大牺牲品,当时有十多位‘特种人’居然留下来直至退休年龄,这属于公平公正公开公道公心的同等做法吗?由此可见,政策规定的制定偏离有关法理,同时更是在执行过程中不实事求是,就这样,组织就采取强制夺人在期限离岗里必须立即办理手续的做法违反政策规定。因为我们是属于第(五)规定人员,县里做法纯粹就是为了完成市里的人员分流指标而严重侵害了我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权利,最终更是剥夺了我应该得到的各种政治和经济待遇。属于行政违法,乱作为的手段,必须更改纠正。
这一点,永福县党委政府早已经能够认真听取大家的反映,结合实际依照规定,人性法理化认真对照当时政策规定的偏激给予全面纠正,实事求是恢复给予那些不符合规定而被强制提退人员的各种政治和经济待遇,采取分别发放“生活补助”的办法来解决上访诉求,符合情理正确有效,还显示出组织上真心实意尊重和关心体贴这批特殊退休人员。体现了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取信于民的优良传统。我们县为此也多次反映,田林县至今没有认真给予纠正。2015年我到县组织部反映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我们,是否能够共同享受同级别升级高套的待遇,因为我们的性质应该与住房公积金缴纳的享受直到法定年龄的待遇是相同做法享受的?答复,没有规定,还说当时的政策执行是以倒挡推移往后来计算的等说法。那第(五)政策不就是巧权乱写欺骗弄人,侵害剥夺人权待遇了吗?领导带头违反政策,实质就是推人出门,置之不理,不愿意解决这群体的实际问题和请求。十年文革时期的多少冤假错案,都能够得到政治和经济上的恢复平反,重新算计比例核准给予。这就是我们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的最终表现。